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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政发〔2024〕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现将《陇南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4〕20号),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决策部署,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核心,建立部门协同、业务融合、系统联通和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企业发展周期和公民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线上线下“一次办”,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争创一流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13项“一件事”高效办理,自主推动更多“一件事”可办好办。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全面拓宽政务服务渠道
(一)全面提升线上“一网通办”能力
1.加快整合联通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办事系统,推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3.持续加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端建设,按照“四级46同”要求,做到市、县、乡、村四级统一标准规范,办理网址准确跳转、办理系统一次办结、办理地址导航精确、咨询电话呼叫畅通。推动办件信息实时共享,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4.进一步做优做强“甘快办”app特色应用品牌,加大政务服务应用整合力度,推动水电气热、公共教育、交通出行、司法公正、医疗卫生等便民应用接入“甘快办”app,实现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5.加强基层线上服务应用。优化市县两级“甘快办”app子站界面,完善办事功能。各县区按照“四级46同”事项标准,梳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支持自助终端和移动端办理,做到线上线下办理同源同质同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一图看懂”、视频解读等方式,让企业和群众直观了解“甘快办”功能和高频事项办理流程,引导群众网上办事。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6.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系统,以各级各部门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重点,全量完成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申报表单绘制任务,加强数据共享和电子表单场景化应用,减少纸质材料上传和群众跑动次数。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全面落实线下“只进一门”要求
7.全面完成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按照无差别、分领域两种模式,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提升行政效能。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8.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除外),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每年度梳理不能集中办理的事项,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当年度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9.整合市级、县级分中心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必须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提供全量业务受理服务(受场地所限的事项除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医保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
10.开展全市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大检查,集中清理整治场所分散、事项“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群众办事跑多处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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